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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天正: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自天正金自天正(SH:600560)2024-06-11 17:48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贯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袁胜华律师、刘磊律师出 席本次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