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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济川药业济川药业(SH:600566)2023-08-14 18:3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 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股 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