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