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2023 年 8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 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风险评估的报告》,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 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