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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交易标的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SH:600575)2023-09-01 20:33

交易标的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函〔2023〕5-26 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 用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4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专此报告,请予察核。 务实 诚信 公正 专业 第 1 页 共 1 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23〕35号)的要求, 我们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淮河能源淮南潘集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2021年-2023年5月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汇报如下。 我们对标的公司 2021年-2023年5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5-104 号、天健审〔2023〕5-106 号、 天健审(2023)5-107 号)。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已对标的公司 2021 年-2023 年 5月业绩真实性予以了关注,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领域进行 了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