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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卧龙电驱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03-13)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SH:600580)2024-03-13 18:4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监事会发挥其应有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监事会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批准监事辞职而填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 维护股东权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下同)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义务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