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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科技:天地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天地科技天地科技(SH:600582)2024-03-20 17:1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对关联交易实行统一管理,指定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签订合同前需报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并履行审批程序[11]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13][14] 担保限制 - 公司不得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人提供担保[1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一定比例的关联交易需其他程序[16] - 关联交易值超0.5%(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审议[24] - 公司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出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审议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出资额达标准,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