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赛智联: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
内部控制系列文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2.1 至 2.3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