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4年2月修订)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二月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董 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下属企 业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也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发生或将要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及时通 知本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 项,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汇总负责人。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进 行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汇总工作。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迅速、顺畅的流动、归 集和有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