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会议召集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9]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30日内召开会议[10]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出[10] 特殊情况处理 - 因不可抗力变更等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1] 债权登记与议案 - 债权登记日在会议召开前3 - 10日[11] - 10%以上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13] 会议主持与列席 - 董事长未主持时,超50%多数选主持人[17] - 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派董事或高管列席[18] 表决权与决议 - 每100元债券一票表决权[19] - 关联方无表决权[20] - 超二分之一同意决议有效[21] 决议公告与资料保管 - 决议后二日内公告[22] - 会议记录保管十年[24]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可转债发行日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