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 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4] - 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5] -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6] - 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9]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11] - 初始转股价格有相关规定[12] 转股价格调整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16] - 修正后转股价格有相关限制[17] 赎回与回售条款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形为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22] - 有条件回售条款为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可回售[23] - 附加回售条款为可转债存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重大变化构成改变用途,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24] 其他条款 - 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协商确定[20] - 转股年度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票与原股票同权,登记在册股东参与当期股利分配[25] 发行相关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国家法律禁止者除外)[26] - 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发行时确定[27] - 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41]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35] - 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投资总额58066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36]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多个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2][44][45][48][49][51] 其他事项 - 公司编制《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0][51]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超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发行可转债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46] -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1][42][44][45][46][47][48][49][51]
氯碱化工:氯碱化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