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不得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2] 提名与审查流程 - 董事会、监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提名人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了解情况[12] - 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13] - 上交所审查候选人材料,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3] 任期与履职要求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5][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3]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特定事项需审议[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工作记录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9]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机构报告[31]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主要股东[34]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