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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天宸股份天宸股份(SH:600620)2024-04-02 19:56

会议与章程 -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二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1] - 拟修订及制定11项治理制度,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股份与股东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票买卖收益规定及股东相关权利和责任[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行使多项权利[4][6] 收购与担保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情形及相关规定[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同情形下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的反馈时间和流程[6] - 股东会召集、提案、投票等相关规定[6][7][8] - 董事会会议召开提议、委托出席等规定[12] 人员任职与离职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任期、辞职及补选规定[10][11][13]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利润分配相关比例、条件、审议及派发规定[14][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及相关通知公告规定[15][16] 其他 -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章程》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