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达一定比例后需股东会审议[10] 临时股东会反馈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给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12][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股东会通知与资料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召集人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决策所需资料,需补充的在会前披露[22]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至少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交易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3]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年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40] 决议通过与撤销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次日公告决议[30][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1] 决议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5] 股份表决权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36] 选举与表决流程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有计票、监票等流程规定[38] 决议公告与规则生效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相关内容[39]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改并报批准[43][44]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