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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宸股份天宸股份(SH:600620)2024-04-02 19:5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19]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3]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6] - 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决议[26]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27]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问题应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全程录音[32] - 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33] - 相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3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37] 决议执行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