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华鑫股份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委员会构成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公司关联方认定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批,对董事会负责[2][7] - 审核后向董事会提交关联方及交易合规情况报告[9] 实施信息 - 实施细则经2024年4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14] 办事机构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