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6][7]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变更与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变更地点、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表决计票与制度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部分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需持股1%以上[18]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应包括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2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特别提示[22]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3]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4] 特殊决议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股东救济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5]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大会,上交所有权对其股票停牌[27] 公告刊登 - 公告或通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篇幅长时可摘要披露,全文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布[29] - 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29] 规则相关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29] - 2022年修订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2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规则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9]
新世界:新世界股东大会规则(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