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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独立董事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报告-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3-08-29 17:0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 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胡宏春、 曾玮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刘海颖 蔡再生 作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主伟光 1、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编制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29.815.66 万元,占公 司存款比例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