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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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0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447.32万股,其中12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3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GHAI DRAGON CORPORATION [2]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584号8号楼2楼201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861,597元 [2][6]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市纺织工业局(现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数为2947.32万股 [8]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坚持以消费纺织品品牌与国际贸易为核心业务,以提高品牌运作和国际贸易经营能力为目标,走内涵型发展道路 [14] - 许可项目包括食品经营和出版物零售 [15] - 一般项目涵盖纺织品生产及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物业管理等多元化业务 [17]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486.1597万股,均为普通股 [8] -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34]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 董事会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其中至少包括1名职工代表 [109]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高管聘任等 [42][4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140]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144]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5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 [52]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5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5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及程序 [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管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 [56]
龙头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0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龙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的独立董事相关制 ...
龙头股份(6006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2025-06-23 18:3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龙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主要社会 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
龙头股份(600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6-23 18:3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上海龙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 ...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6-23 18:31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仍有效[8]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董事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1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5]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6]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6-23 18: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政序列管理。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 ...
龙头股份(600630) - 公司章程(2025年)
2025-06-23 18:3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306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9346F。 第三条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 第 15 号文批准,于 1992 年 5 月 2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447.32 万股,其中12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3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00 万股公司职工内部股于 1994 年 4 月 11 日全部上市流通。 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SHANGHAI DRAGON CORPORATION 第五条公司 ...
龙头股份(600630) - 龙头股份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6-23 18:30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收到公司工会《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情况的函告》,经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秀萍女士(简历见 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董事 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附件:何秀萍女士简历 何秀萍,女,197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 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 公司外贸事业部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 ...
龙头股份(600630)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23 18:30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汪旻铭律师、钱星元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接受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出席公司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暨第四十六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 ...
龙头股份(600630) - 龙头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18:30
会议信息 - 2025年6月23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2号楼一楼会议室[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8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1,593,944股,占比30.9734%[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等出席或列席[5]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131,308,344,占比99.7830%[4] - 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4] - 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数131,296,744,占比99.7742%[6]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数131,334,944,占比99.8032%[7]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3,519,947,占比93.0527%[9] - 关于申请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数131,294,944,占比99.7728%[10] - 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131,274,644,占比99.7574%[11] 人员选举 - 选举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倪国华得票数130,063,375,占比98.8369%;陈姣蓉得票数130,038,941,占比98.8183%等[18] - 选举第十二届独立董事,刘海颖得票数130,157,844,占比98.9087%;王伟光得票数130,048,199,占比98.8254%等[19] 小股东表决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523,747,占比93.1531%[20] - 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考核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465,947,占比91.6251%[20] - 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519,947,占比93.0527%[20] - 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453,647,占比91.3000%[21] - 申请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483,747,占比92.0957%[21] - 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463,447,占比91.5590%[21] 其他 - 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14、15、16,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