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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龙头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4-04-26 21:32

业绩数据 - 2023年母公司盈利8885869.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8586.97元[5] - 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44302763.85元[5] - 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948026.20元[5] - 2023年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665064074.96元[5] 利润分配 - 以年末总股本424861597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合计分配5098339.16元,与净利润之比31.97%[6] - 分配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39204424.69元结转下一年度[6] 资产运营 - 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三枪工业城部分自有房屋,以不低于1815万元/年挂牌招租,建筑面积33154.37平方米,租赁期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11] 财务规划 - 2024年度计划综合授信额度控制在13.10亿元以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制度建设 - 在原有40个内控管理制度基础上,合并、终止1个,新增9个,形成48个内部控制制度[19] 人事变动 - 董事、纪委书记陈姣蓉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独立董事蔡再生[20]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慧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王伟光[21] 议案表决 - 公司高管层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14] - 高管层薪酬分配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14] - 《2024年一季度报告》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4]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4]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一致,与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标准获同意,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发放标准按新修订办法执行[15]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蔡再生、刘海颖、王伟光任职符合要求,保持独立性[22] -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符合规定,反映经营成果等情况[24]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30日下午1点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