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I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科(92)第 125 号"批准,以公开募集方 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号是: [310000000011889]。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 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 股字第 4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1993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