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7月14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63.6802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5000万股,发起人上海市有机氟材料研究所获3000万股,占比60%[12]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863.6802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1]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2][33]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11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6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8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108][109]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1名[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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