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