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电子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