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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电子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电子城电子城(SH:600658)2024-01-25 18:4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与费用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委会会前3日提供[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 制度由董事会审批、解释,发布日实施,原规则废止[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监高股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