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编号:01F20225397-15 致: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陆家嘴股份")的委托,并根据 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律师聘请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本所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 集团"或"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是否符合免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