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会后事项承诺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受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 号)。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项目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未实施完成。 上市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本项目法律顾 问,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本所律师对上市公司自 2023 年 6 月 8 日(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 会后事项期间")的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副总经理退休离任 2023 年 8 月 2 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