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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上海凤凰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SH:600679)2024-07-17 18:42

反舞弊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分公司等具有控制权的实体[4] 反舞弊工作权责 - 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指导反舞弊工作[7] - 纪检审计室是反舞弊责任部门[9] - 子、分公司负责人是反舞弊第一责任人[11] - 计划财务部发现舞弊线索移交并冻结费用支付[13] - 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舞弊人员劳动关系和薪酬[15] 舞弊相关规定 - 规定多种舞弊行为及视同舞弊的情形[16] 举报相关规定 - 规定举报途径,纪检审计室10个工作日回复受理结果[24] - 实名举报董监高,报集团审计委员会并组成特别调查小组[26] 稽查流程 - 准备阶段组织力量、下达通知书、制定方案[37] - 实施阶段各部门建立协调制约机制[38] - 终结阶段汇总情况、编写报告,被稽查部门2日内提书面意见[32] 后续处理 - 发生舞弊案件评估和改进内控并通报结果[43] - 有舞弊记录者不能聘用或晋升重要岗位[34] 管理层职责 - 倡导诚信文化,建立反舞弊常设机构[36] - 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37] - 建立防止虚假财务报告或盗用资产的措施[38] - 针对高风险区域建立内部控制措施[38] - 对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审核[38] - 持续监督融入日常控制活动[38] 制度告知与生效 - 告知现有员工,新员工入职培训表明知晓并遵守[40] - 由纪检审计室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