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提前五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文件保存与汇报 - 有关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10]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1] 薪酬实施规则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考评与规则实施 - 考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其先述职和自我评价[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