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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上海凤凰关于修订《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的公告
上海凤凰上海凤凰(SH:600679)2024-04-26 20:04

制度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2] - 《上海凤凰章程》修订后明确多项规定,如支持股东诉讼、完善治理结构等[4][5] - 《上海凤凰章程》修订后增加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明确股份收购相关规定[4][5] 股权与股东权益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 董事等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公司对外担保等多项事项超一定比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9][10][1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21]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等部分事项由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27]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2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8]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10%[2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先[30] -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定1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38] - 《上海凤凰章程》等4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修订[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