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 交易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整体资金配置规划及战略规 划等因素,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公平、 自愿,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放弃权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 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了 我们的事前认可。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放弃权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 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