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下属于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本议案的实施有利于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渠道畅通、资金平 稳接续。 2.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专此。 1 (此页无正文,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 821 王东升 李文华 金安钦 2024年1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文华 王东升 金安钦 2024年(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东升 金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