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规定,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应当按照法 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 , 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