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根据本工作规则和董 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计划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负责拟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