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天雁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指派龙双华律师、刘品律 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就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有关文件和材料。贵公司已向本所郑重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 提供的文件和所做陈述及说明均是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有关文 件(包括原件等)及其上面的签字盖章均真实,有关副本、复印件与 原始材料完全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记载的事实和文件 均已向本所披露,无故意隐瞒及疏漏。 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