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额度限制 - 公司担保余额不得超合并净资产40%[9] - 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得超自身净资产50%[9] - 其他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70%[14]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多项超比例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37] - 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预算管理 - 担保实行预算管理,年度担保预算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21] - 担保预算原则上不调整,关键要素不符应申请调整并审批[22][23] 担保费用 - 对参股公司担保费按担保余额与担保费率乘积计算,年费率0.5% - 1%[48]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年费率不低于0.5%[48]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51] - 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决议、担保总额及占比等[51] 职责分工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企业资信调查等对外担保职责[55] - 公司主管法律事务部门协同审查、处理法律纠纷等担保相关法律职责[60] 责任追究与办法施行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64] -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66] -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