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股票回购 - 2024年9月18日同意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39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9] - 激励对象刘青娥因组织安排、另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1] - 回购后总股本由1,071,610,032股减至1,071,220,032股[12] 激励股票授予 - 公司实际授予96人,首次授予837万股,价格2.83元/股,授予日2023年5月11日[15] - 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24万股致实际与拟授予有差异[15] 后续手续 - 公司本次回购已获批准授权,待办理注销及减资登记手续[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