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应反馈落实情况[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3]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3] - 需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24] - 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未出席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4] - 不得对未通知议案表决[25] - 参与人员对文件和内容保密[25]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全体过半数通过[25] - 文件至少保存十年[26] 公司协助与费用承担 - 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1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1]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28]
中航产融: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