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彩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完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