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业绩总结 - 2021 - 2023年财报存在营收、利润数据多计或少计问题[2] 违规处理 - 时任董监高12人对信息披露违法负责[3] - 上交所对12人予以监管警示[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需整改,排查隐患并制定措施[4] - 1个月内提交经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4]
业绩总结 - 2021 - 2023年财报存在营收、利润数据多计或少计问题[2] 违规处理 - 时任董监高12人对信息披露违法负责[3] - 上交所对12人予以监管警示[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需整改,排查隐患并制定措施[4] - 1个月内提交经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