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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津港天津港(SH:600717)2024-03-22 18:31

业绩总结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83.93%,营收合计占比为86.92%[9]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按资产、营收、所有者权益设定不同错报比例区分缺陷等级[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按资产、营收、所有者权益设定不同损失比例区分缺陷等级[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6]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有13家公司,如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8]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业务管理等[10]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11]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各类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17][18][19][20]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和重要内控缺陷[19][21][22] 未来展望 - 本年度公司内控年度工作方案全部有效落实,2024年将开展“强内控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