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津喆)
天津港天津港(SH:600717)2024-03-22 18:31

各位董事: 2023 年,本人作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 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 极参加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 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 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津喆,曾任天津城投集团融资发展部部长(兼),天津海 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商业大学会计 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材料 SH60071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津喆)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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