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北京国融兴华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并向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力化纤")发行股份购买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 新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北京国融兴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评估机构"或"国融兴华")接受大连热电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发布的《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 要求》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相关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参数预测是 否合理,是否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 (一)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