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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0720中交设计(600720)2024-02-05 20:22

附件 4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交设 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 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核公司的财 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 1 名。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决定。 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如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 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