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附件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交设计咨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向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为董事会提供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1 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聘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事务如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 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 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 1 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