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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600721百花医药(600721)2023-11-24 17:0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专业会计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