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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SH:600724)2024-03-11 17:44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8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宁波富达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成员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 表。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