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化工:鲁北化工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现金分红条件 - 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有相关限制[6] 分红安排 - 满足条件时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7] 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7] - 不同阶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对应不同最低现金分红比例[8] 特殊情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可适当降低分红比例[14]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