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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0728佳都科技(600728)2024-04-08 21:1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7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 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