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旭股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3-10-11 18:39

二〇二三年十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中伦")接受上 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爱旭股份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爱旭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爱旭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就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 次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 ...